中國是“以農立國”的國家。中國的農業在夏朝就開始了。不過那時候一切的制度還沒有建立起來﹐所以只能算是原始的農業經濟時代。到了商朝和周朝實行封建制度的時候﹐君主把土地分給諸侯﹐諸侯再分給老百姓去耕種﹔土地不能自由買賣﹐這就是“公田制度”的開始。諸侯分給老百姓的土地﹐每一個單位都分成九塊﹐像一個“井”字似的。四周圍的八塊分給八家農民去種﹐當中的一塊由八家合種。這塊地上收的糧食交給諸侯作為田賦。每個單位的八家農民在一塊兒生活﹐一塊兒工作﹐人人安居樂業﹐所以農業相當發達﹔商業也跟着發展起來。
到了春秋戰國時代﹐經濟情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。人民開始注重商業﹔土地也開始可以自由買賣。秦朝正式取消了公田制度﹐實行“土地私有制度”社會上因此產生了地主階級。
漢朝初年為了使老百姓在長時期的戰爭以後有一個休息的機會﹐政府一方面減輕賦稅﹐一方面鼓勵人民耕種﹔在整個兒國家經濟上採取“重農抑商”的政策。同時把鹽﹐鐵﹐酒﹐三種買賣改由國家經營。這種經濟政策在漢朝初年很成功﹐可是後來因為常跟外國打仗﹐人民負擔加重﹐窮人越來越多。當時有人主張土地改革﹐恢復從前的公田制度﹐可是沒有成功。
隋朝和唐朝初年實行了一種“均田制度”﹐每個老百姓可以向政府領兩種田﹕一種是在他死了以後得還給政府的﹐另外一種是可以[不必還的。這可以說是恢復了公田制度的一部份。唐朝中葉因為政治很亂﹐全國的戶口調查很不清楚﹐政府不能根據戶口去分田﹐均田制度沒法子實行了﹔人民開始自由買賣土地﹐土地私有制度從這
個時候起就建立起來了。
唐朝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非常強盛的朝代﹐在經濟上還採用隋朝的賦稅制度。這個制度叫“租﹐庸﹐調”。租就是土地稅﹔庸是人民對國家的“義務勞役”﹔調是土產裞。那時候人民有由可種﹐裞又輕﹐所以生活很好。在商業方面政府採用自由經濟政策。唐朝初年人民不但可以自由經營鹽和鐵﹐而且政府對這種買賣完全不收稅。這種減裞和自由經濟的制度使唐朝的農業經濟和商業經濟非常繁榮。
均由制度取消以後﹐發生土地兼併﹐貧富不均的現象。這個時候政府在賦稅採用了兩裞制﹕就是人民每年夏天和秋天繳兩次裞。這比“租﹐庸﹐調”簡單得多﹐可是只改進了賦稅制度﹐並沒解決土地問題﹔所以在唐朝的後期﹐人民生活相當苦。
唐朝以後中國的土地問題始終沒有根本解決。宋朝的一位大政治家王安石曾經實行變法﹐希望解決因土地問題而引起的許多經濟問題。但是因為他在政府工作的時間很短﹐他離開政府以後他的政策就跟著完了。
元朝的蒙古人本來就不注重農業﹐對這些問題當然更沒有辦法。到了明朝﹐政府為了解決農業問題﹐在賦稅方面採用了“一條鞭”的辦法﹐把所有的土地裞﹐土產裞﹐和義務勞役合成一種裞。明朝和清朝人民的生活相當好。清朝後期因為中國人口越來越多﹐土地不夠分配﹐再加上政治腐敗和不斷的戰爭﹐人民的生活很苦。等到西洋勢力到達中國以後﹐中國舊式的農業經濟沒法子和歐美新的工商業制度和生產方法競爭﹐中國的農業經濟因而開始動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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